根据省律师协会《安徽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市律师协会实习期满人员考核小组对安徽道同律师事务所实习期满人员汪彬彬,安徽昌法律师事务所实习期满人员梅语涵、金晨曦等3人进行了考核,经市律师协会考核小组考核认定,汪彬彬考核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3日—4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联系。联系电话:0559-2355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