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公职、公司律师:
《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脱离原单位申请社会律师执业考核办法》已经第九届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公职、公司律师加强文件学习,根据各自情况贯彻落实。
http://www.ahlawyer.com.cn/UploadFile/1/2020/7/2020070716440301301.pdf